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少办〔2019〕4号
各设区市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少先队员的学习、生活、娱乐、安全等多方面的具体需求入手,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进一步增强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服务能力,竭诚为少先队员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各设区市组织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少先队开展课后服务的原则
导向性原则。少先队辅导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通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着力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
自愿性原则。少先队员是课后服务的对象,队员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队员及其家长自愿选择,不强制队员参加,不因此增加他们的课业负担。
公益性原则。要将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少先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安全性原则。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队员课后活动安全。
二、少先队开展课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少先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队员成长规律,要凸显少先队的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和实践体验特色,要有利于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少先队课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有: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红领巾社团活动,红领巾寻访活动,红领巾观影活动,“动感中队”活动,探究性小课题研究,红领巾志愿服务,少先队“争章”活动,初中“少年团校”活动,加强未成年人自护教育。
少先队课后服务的方式:发挥学校大中队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动感中队、少年科学院、少年军校等少先队活动的开展,以红领巾小社团的形式规范课后服务的开展。结合团属阵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资源优势,采取“大篷车”等形式送活动进校园。以结对方式,组织师范类高校学生、校外辅导员等走进校园,发挥特长,开展科技、传统文化、艺术培养等志愿服务。
三、少先队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促进少先队员快乐学习、全面发展的成长工程。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应把“一切为了队员的成长”作为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在少先队课后服务中建功立业。
(二)落实责任,试点先行。目前,全省不少中小学已经在进行课后服务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与学校教育的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少先队的影响力和贡献度,要求各市少工委在辖区内选择城市和农村各5所中小学作为试点学校,于本学期开始,进行少先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各设区市少工委在3月底将当地试点学校表格及汇总表(附件2)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三)重视过程,提炼经验。各试点学校要拟定服务计划,落实辅导力量和参与对象,扎实开展具有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活动,努力取得实效。试点学校每学期需向省少工委办公室提交一份试点工作总结,为下一阶段全面推进少先队课后服务工作探索路径、创造条件。
附件:1.全省小学少先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简表
2.全省小学少先队课后服务试点工作汇总表
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