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团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面向少先队员开展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的本领水平,推动新时代少先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全国实施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提升计划。现将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配齐配强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2022 年 6 月底前,按要求省、市两级在同级团委配备少先队总辅导员,县一级在团委或教育部门配备少先队总辅导员,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可由学校大队辅导员兼任。有条件的街道、社区、青少年宫可配备少先队总辅导员。保持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队伍相对稳定,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二、大力加强大、中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政治标准,新聘任的大队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或优秀团干部、团员,大力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逐步提升大、中队辅导员队伍党、团员比例,注重从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发展党员。大队辅导员队伍党员及团员比例在2022年底前提升至60%,在2025年底前提升至 80%。中小学校普遍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规模较大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设立副大队辅导员。创新聘任模式,中队辅导员既可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教师兼任。规模较大的学校可探索配备少先队活动课专任教师。
三、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聘请政治素质过硬、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五老”、符合条件的优秀家长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2022 年底前,校内实现平均每个大队、每两个中队至少各有1名校外辅导员,每名校外辅导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少先队活动。加强农村、街道、社区、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的校外辅导员配备。条件具备的县(市、区、旗)成立校外辅导员资源库,建立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
四、强化少先队辅导员政治培训。落实《2021-2023 年全国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规划》各项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并加强对少先队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各级团委、少工委要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提供充分工作经费支持。至 2023 年底,实现新聘任校内外辅导员普遍参加岗前培训,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参加不少于1次上一级少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大队辅导员参加不少于1次县级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中队、校外辅导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校少工委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将少先队工作内容纳入校长、德育工作者、教师、青少年宫负责人等相关培训。将各级团委、少工委组织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课时纳入教师培训课时。建立全国、省、市三级红领巾巡讲团,定期开展培训考核,不断提升少先队辅导员面向少年儿童开展思想政治引领的能力。
五、加强少先队辅导员源头培养和少先队学科建设。各师范类院校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小学教育等本专科专业课程内容。2021年起,鼓励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高校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中设立“小学教育”或“教育管理”领域,加强少先队辅导员人才培养,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少先队辅导员培养专项。推动相关高校设立少先队工作相关硕士专业学位领域,畅通少先队辅导员在职深造途径。各地中小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少先队辅导员以在职身份报考“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等教育硕士。中小学校聘用大队辅导员及少先队活动教师,应优先考虑少先队相关学科研究生。
六、加强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教研。在各级教科院、教育学院等普遍设立少先队学科教研员,纳入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培养、评优评职范畴。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可纳入同级教育部门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范畴。推进在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教育研究课题中增设少先队专项。各级普遍开展少先队辅导员或少先队活动课交流展示活动,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或班主任技能展示活动同等对待。建好用好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将备课平台课程学时纳入教师培训记录。
七、创新少先队辅导员评价机制。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要共同研究制定大、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少先队辅导员获得的各级团委、少工委单独授予或与教育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与教育部门单独授予评定的同等对待。少先队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与教育部门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少先队辅导员参加的各级团委、少工委发布的课题,与参加教育部门发布的课题同等对待。少先队辅导员承担的少先队工作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与学科或思政课讲座、交流同等对待。少先队辅导员承担的各级少先队观摩学习活动,与学科或思政课教学公开课同等对待。
八、创新少先队辅导员激励办法。完善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时,大队辅导员任职年限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量可折算为相关课时。各级教育部门、团委联合推动出台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级称号评定办法,推动纳入骨干教师、教师带头人评定范畴。各地因地制宜设立大、中队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各级教育部门、团委、少工委要强化组织领导,负起主体责任,将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纳入义务教育评价工作,细化工作指标,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少工委负责同志担任督学,开展联合调研,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点击下载:关于实施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提升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