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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江苏省少先队系统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江苏少先队 | 作者:未知 | 发布时间: 2022-09-21 | 14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遴选推荐江苏省少先队系统心理健康

专业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苏少办联〔2022〕3号

各设区市少工委,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爱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充分发挥少年儿童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的支持作用,省少工委办公室、省社会心理学学会和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决定组建江苏省少先队系统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库(以下简称:专业人才库),集中打造一支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专业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持有下列证书之一,能熟练掌握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1)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2)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3)国家人社部和国家卫健委颁发的《心理治疗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国家人社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5)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3.有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或辅导的经验和热情,热心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工作。

4.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和完成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或辅导任务。

二、成员推荐要求

1.心理健康教育方向。成员要求55周岁以下,至少有3年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高校或中小学校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评比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

2.心理健康辅导方向。成员要求60周岁以下,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青少年宫、青年之家、希望来吧、留守儿童之家、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专职从事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三年以上或兼职从事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五年以上。开展个体心理辅导累计时长不低于300小时或团体心理辅导累计次数不低于100次,且每年接受一定时长的与心理学相关的继续教育和案例督导。

三、遴选程序

1.组织推荐。根据基本条件和不同方向成员的具体要求,各设区市少工委遴选推荐不少于10名,省社会心理学学会和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各遴选推荐不少于15名。

2.审核认定。省少工委办公室、省社会心理学学会和省少年儿童研究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江苏少先队”、“心理健康辅导员网”等微信网络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纳入专业人才库。

3.动态管理。除本次集中遴选推荐外,平时也接受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自荐和组织推荐,不定期组织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纳入专业人才库。对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专业人才库成员资格。

四、职责要求和管理

1.专业人才库成员应当主动加强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参加线上公益团体案例督导和读书会活动。

2.心理健康教育方向成员每个学期为3所中小学校各开展1-2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健康辅导方向成员每个月为2所中小学校各提供1-2天心理辅导室值班或开展2-4次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3.专业人才库成员应当及时根据服务学校的意见建议,调整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确保服务效果。严禁利用专业人才库成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

4.专业人才库成员每次完成服务后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并请服务学校对每次服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按要求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记录表》。

5.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负责专业人才库成员日常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简报》。

五、享受权益

1.颁发《江苏省少先队系统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库成员证书》,发文公布入库成员名单。

2.发函给入库成员所在单位,商请所在单位支持入库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3.优先参加团省委、省少工委、省社会心理学学会和省少年儿童研究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4.优先参加普惠性的案例督导和成长体验。

5.在“江苏少先队”、“心理健康辅导员网”等微信网络平台上宣传专业人才库成员信息,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可直接与专业人才库成员联系开展合作。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设区市少工委、省社会心理学学会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推荐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各2份寄至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2.其他时间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自荐和组织推荐,请直接将纸质推荐表和汇总表各2份寄至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51号1号楼801室

联系人:夏正刚,电话:13770777887

电子邮箱:xljkzwh@163.com

 

附件:1.专业人才库成员推荐表

    2.专业人才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

江苏省社会心理学学会

江苏省少年儿童研究会

2022年4月25日

关于遴选推荐江苏省少先队系统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库成员的通知(WORD)

关于遴选推荐江苏省少先队系统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库成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