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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
来源:原创 | 作者:心理健康辅导员 | 发布时间: 2021-08-05 | 12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组织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团灌联发〔2014〕9号


各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团县委、县教育局和县少工委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县部分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分期参加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认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班主任,年级组长,团委书记,德育主任,政教主任和校长等。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网络培训:通过心理健康辅导员远程培训平台(登陆www.54xinli.cn网站点击“在线学习入口”进入),结合教材内容进行网络自主学习和练习,共53学时,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基础理论。心理健康辅导基础;心理健康辅导方法;心理健康辅导技术;心理健康辅导测验。

2、个体辅导。自我类问题辅导;学习类问题辅导;情绪类问题辅导;人际类问题辅导;行为类问题辅导;成长类问题辅导;危机干预类问题辅导;个体辅导综合案例。

3、团体辅导。开始与结束活动;自我认识与接纳;情绪管理;人际交往与信任合作;价值观与生涯规划;思维训练与潜能开发;危机干预的团体辅导,团体训练设计案例。

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运行机制;心理健康教育常规辅导体系;心理咨询体系;危机干预体系;辅助教育体系;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

(二)面授培训:完成网络培训后统一参加集中面授培训,共24学时,具体内容包括心理健康辅导理论知识复习、儿童青少年各阶段心理发展解析及常见问题案例分享、个体辅导练习、团体训练练习、个人成长团体体验和分享等。

三、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起开始报名

2、网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40天左右)

3、面授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面授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时间:面授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试,用时120分钟。现场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和《案例分析》各1篇。

四、考核认证

考核通过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联合颁发的《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中级)》。考核未通过者,可免费补考一次。根据有关规定,《心理健康辅导员职业培训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也可作为申请职业资格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可作为学员从事心理健康辅导员岗位的资格凭证和等级凭证。

五、培训费用

1500元/人,含教材、网络培训、面授培训、考核认证、证书工本费等,不含面授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费。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电子版《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学员姓名命名)、电子版两寸证件照(以学员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扫描件(以学员姓名命名)、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学员姓名+“学历证书”命名)和教师资格证扫描件(以学员姓名+“教师资格证”命名),以上材料须放在一个文件夹,并以学员所在县(市、区)+学员姓名命名打包。

2、报名办法:请将报名材料直接发至gntxw@sina.com邮箱,报名截止一周后到团县委领取培训发票并交纳培训费用,地址:灌南县文体中心青少年宫,电话:83212355,联系人:宁秀弟。

请各校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报名,培训相关事宜请与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江苏管理服务中心夏正刚老师联系。电话:025-58856133、13770777887。

 

共青团灌南县委员会

灌南县教育局

少先队灌南县工作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