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教育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部署要求,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保障平等受教育权。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构建更为严密、精准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学习困难学生和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辍学新增反弹。推进特大城市和人口流入重点地区完善入学政策,进一步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完善政府购买学位政策,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指导各地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指导各地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网络环境治理工作,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制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宣传推广一批德育工作典型案例,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部署中小学深入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开学第一课”“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班主任、德育课教师示范培训工作,提高德育骨干队伍业务素质。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各地各校采取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教育关爱。推动建立学生心理状况报告制度,密切师生沟通交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示范培训工作,指导各地用好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水平。指导学校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身心健康。
五是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指导各地认真贯彻《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贯彻落实好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减轻未成年人学业负担。推动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等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